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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6-08 10:14:002015年6月5日, 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下发通知,公布了“湖北省非遗十佳保护行动”评选结果。这是省文化厅和省中心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开展的“非遗十佳保护行动”评选,本次评选是对全省从非遗保护工作开始,到2014年底为止的优秀非遗保护行动进行的一次性评奖表彰。以后将从2015年度起,每年度评选一次,每次10名。首次评选按综合类、特色类予以分类,共评选出22项获奖保护行动,我市有4个项目入选“十佳保护行动”,共涉及到6家相关保护单位受到省级表彰。宜昌4个项目中有3项列入综合类,1项列入特色类。分别是:
一、综合类:
1、屈原故里端午习俗保护行动。受表彰的保护单位是:宜昌市非遗中心、秭归县非遗中心。受表彰的理由是:宜昌市和秭归县两级项目保护单位自2005年起能力合作,对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展开全方位抢救性记录,收集整理高质量图片6000余张、视频时长120余小时;开展各种展演、展览活动,国内外受众累计43万人次;多次召开研讨会,出版研究著作9部、教材13本;建立多种类型的传承基地、传习所和保护协会,全面培养传承人。这些工作有力支撑了该项目升格为国家级纪念活动。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行动“以村为单位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受表彰的保护单位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中心;受表彰的理由是:长阳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中心以村镇为单位建立12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各保护区抓住本地特色项目、围绕农民这一传承主体开展各项活动,乡镇举办乡镇文化节,村寨举办撒叶儿嗬大赛、撒叶儿嗬鼓师选拔赛、南曲大师选拔赛、南曲师徒大赛、土家歌王擂台赛、手工艺技能比赛等,用持续不断的活动扩大传承人队伍。通过保护中心的积极争取,县政府除每年保护30万元非遗保护财政预算外,几年来用于购置设备、开展活动、表彰奖励、发放传承人补贴等经费在300万元以上,有力保障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3、南曲传承保护行动。受表彰的保护单位是: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受表彰的理由是:项目保护单位于2010后制订“南曲复兴薪火计划”,吸收有一定文化修养和音乐特长的乡镇文化专干、中小学音乐教师、音乐爱好者举办骨干培训班;分别在社区、县歌舞团、小学、乡镇等成立5个传承基地,每个基地免费配置足够乐器,举办多届培训班,每届培训一年,由南曲专家、传承人授课,实行结业考试,优秀者发给艺人证书,乐器归艺人永久使用,并一次性发给2000元传承津贴;在南曲进校园活动中实施以奖代补办法,对优秀师徒予以奖励,使濒临消亡的南曲在当地恢复活态传承。
二、特色类:
青林寺谜语进课堂保护行动。青林寺谜语进校园系列特色课程受表彰的保护单位是:宜都市文化馆、宜都高坝洲中心小学。受表彰的理由是: 项目保护单位将谜语进校园作为项目传承的突破口和抓手,将谜语传承列入教学科研和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根据各年级学生不同特点,与其他课程有机结合,设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创造了“三课二回一节”、“三改三编三解”、“三室二厅”、“一石一路一围墙”、谜语社团等各种传承方式,形成了浓郁的校园谜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