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作者:刘长梅发布时间:2016-08-10 04:25:39


8月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8人来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检查中心贯彻落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工作情况。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有旺带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委员、省文化厅副巡视员胡学民、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江清和为成员。市政府副市长王应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陶三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兴慧,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叶爱华,市文新广局局长李进新、副局长李煜林,市群艺馆馆长、市非遗保护中心主任林鸿等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市非遗保护中心展览厅,了解宜昌现有非遗代表性名录、项目以及保护传承情况。随后,检查组来到非遗中心机房、档案室、器材存放室,查看非遗中心硬件设施建设情况。杨有旺一行还深入到非遗中心视频、图片处理室和数据采集室,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了解大家的工作内容和难度。检查组对国家非遗项目南曲等传统音乐类项目十分感兴趣,在视频处理室饶有兴致的观赏了一段南曲表演视频,大为赞赏。在群艺馆六楼会议室,市非遗保护中心向检查组作题为《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在当代》的视频专题片汇报和书面汇报。

在桃花岭饭店六楼会议室,市人大、市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题汇报会,王应华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作《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落实情况汇报,市文新广局、发改委、财政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分别作部门落实《条例》情况汇报。会上,江清和处长对宜昌非遗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宜昌非遗工作全国起步最早、历届领导最重视、工作最扎实、成效最明显,尤其在建立各部门联席制度、数据库建设试点和数字化保护基础性工作以及文化产业发展融合等方面的成绩可圈可点,值得在全省推广借鉴。他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宜昌非遗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引领,扩大非遗展馆规模;要健全部门联席制度,进一步拓展发挥作用;要稳步增加财政投入,保障非遗经费落实;要健全非遗专职工作队伍。


杨有旺在讲话中指出,非遗保护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通过本次来宜昌看现场、听汇报、座谈,切身感受到宜昌非遗保护工作特点明显、工作扎实、亮点突出,为全省实施《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宜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和贯彻落实《条例》,形成了高度自觉;非遗录入各级名录的项目占全省比例大、质量高、活态传承好,品牌化、多样化、数据化保护工作有特色,发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非遗保护中心对《条例》宣传力度大、有影响、有成效。他对宜昌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六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非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非遗保护、传承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坚持突出政府主导,形成保护合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增强全民保护意识;四是要健全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五是要做好分类传承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落实非遗《条例》回头看活动,对照《条例》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