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日“宜昌精彩”绽放——宜昌市“非遗”保护传承展演隆重举行
作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5 04:52:00


6月14日,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为庆祝一年一度的“文化遗产日”,宜昌市在夷陵广场隆重举行了“鑫鼎·长盛川”杯“非遗”保护传承展演及“非遗”图片展。本次活动由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文化局主办,宜昌市群众艺术馆、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市人大副主任邹正金,市政府副市长王应华,市政府副秘书长覃照,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冉锦成,市文化局局长王永平、副局长李煜林等领导出席活动。

市文化局局长王永平为展演活动致辞。他谈到,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有力见证,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在新的历史进程中,要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与利用之间关系,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传承与城镇化进程之间的关系。希望全社会都能够参与非遗传承保护,形成一股力量,营造良好的文化遗产保护氛围,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

展演活动在清幽的丝竹声中拉开帷幕。随后,嘹亮的长阳山歌,幽默风趣的远安花鼓戏,自演自唱的枝江楠管纷纷亮相。兴山民歌的出场更是点燃了现场的激情,作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兴山民歌音调奇特,让人不识高音、不辨调式,由于在钢琴键盘上无法弹出,被专家称为“钢琴缝儿里的音”。展演现场,兴山民歌的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陈家珍带着女儿、儿媳、孙女、重孙一同上场,四代同台,精彩的表演,赢得了现场阵阵掌声。

活动仪式上,市级第八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宜昌市优秀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部分代表走上舞台,市领导分别为他们授牌、颁奖。同时,广场上的“非遗”图片展,生动展示了湖北省和宜昌市各项“非遗”资源的保护与传承情况,引来大量群众的围观。

宜昌市现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8项,省级名录45项,市级名录64,县市区级名录301项,国家级传承人12人,省级传承人93人,市级传承人484人,县市区级传承人1401人。近些年来,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文化遗产,宜昌市及所属县市区分别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重点调查、采集、挖掘整理了本地区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对处于濒危状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保护,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体系,通过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建立非遗展示平台、探索推行非遗资源数据库等,不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传承机制,逐步做到非遗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