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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9-30 05:01:00
2014年9月28日,湖北省文化厅下发《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公布了我省第四批共119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宜昌市10人榜上有名。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为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4年2月起,我市开展了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公示、公布等工作程序;在此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推荐,开展了第四批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最终有10人入选。分别是:
鲍传华(当阳三国传说) ,当阳市文化馆报送
郑承志(屈原传说),秭归县文化馆报送
钟 立(五峰民间吹打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报送
陈 洪(宜都民间吹打乐),宜都市文化馆报送
韩启章(夷陵地花鼓),夷陵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报送
樊孝珍(五峰土家花鼓子),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文化馆报送
徐成树(分乡皮影戏),夷陵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报送
傅永香(秭归建东花鼓戏),秭归县文化馆报送
高新章(夷陵版画),夷陵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报送
谭国政(端午节·屈原故里端午习俗),秭归县文化馆报送
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宜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真履行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