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清
级别:
类型:传承人
批次:省一批
申报单位:

林志清,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远安花鼓戏代表性传承人。林志清从小耳濡目染花鼓戏表演,1979年,他先后从师陈树生、赵楚卿、王清香学习花鼓戏,以饰演丑角为主,兼吹拉弹唱、写本头、化妆等职。他的表演幽默风趣,唱腔舒展流畅,咬字清晰,归韵到位,是戏班的骨干人物。二十世纪80年代,林志清牵头成立远安县谭坪村花鼓戏团,与妻子王永翠搭档演出十多年,足迹遍布远安、宜昌周边及保康等几十个乡镇,上演剧目30多个,累计演出达1000多场次。多年来,林志清带领花鼓戏班积极参加市、县文化部门组织的展演、交流、校园传承等活动,他与王永翠、张仕菊、肖志平等人搭档演出的《哈大卖鞋》、《补缸》、《打乌盆》、《吴大拜年》、《顶草凳》、《瞧相》、《看稞》、《夫妻观灯》、《南山检子》等剧目多次获奖。